

关于使用2010年末全国残疾人总数及各类不同残疾等级人数的通知
关于使用2010年末全国残疾人总数及各类不同残疾等级人数的通知
残联〔201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了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及各类、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数,现通知如下:
全国残疾人总数为8502万人。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分别为:
视力残疾1263万人。
听力残疾2054万人。
言语残疾130万人。
肢体残疾2472万人。
智力残疾568万人。
精神残疾629万人。
多重残疾1386万人。
各残疾等级人数分别为:
重度残疾2518万人。
中度和轻度残疾人5984万人。
以上数据可在工作中使用并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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