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农村牧区残疾人组织建设
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标准,不断加强农村牧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乡镇残联组织机构较为健全,有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残联理事长。社区残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残疾人中通过推选选出了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专职委员,使残联基层组织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把农牧区残疾人工作纳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全盟连续6年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特困残疾人活动,盟直93个单位共帮扶特困残疾人95户,每个旗县市(区)帮扶特困残疾人也都近百户,全盟共帮扶特困残疾人近1500户。今年我盟以锡署残工委字[2008]1号文件,通知各地在元旦至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帮扶活动。
以其它形式帮扶农牧区残疾人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如黄旗的扶贫流动畜群,不断扩大扶助范围,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236户;西乌旗残联用于救助、资助残疾人的资金达12余万元;正蓝旗以社会扶贫方式,民政、扶贫、科技、农牧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如技术培训、帮助农牧民扩大当地的生产规模、从事第二、三产业,多方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切合实际的帮扶活动;黄旗于2007年5月对全旗牧区987户残疾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东乌旗政府于2007年3月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对牧区残疾人的有关政策作出相应补充,使残疾人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提供便利条件,力争做到应保尽保,西乌旗牧区贫困残疾人入低保率达92%以上。
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普及,我盟加入合作医疗的残疾人比例大幅增长,如多伦县农村残疾人全部参加了合作医疗组织,对特困残疾人家庭,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统一支付;西乌旗农牧区80%的残疾人加入合作医疗;正蓝旗民政局为牧区特困残疾人家庭缴纳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费;东乌旗优先考虑残疾人加入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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